113年臺東縣『主委盃』慢速壘球錦標賽暨113年第22屆總統盃臺東縣預賽
一、宗 旨:為推展運動風氣,提倡正當休閒活動,並推動增加女性同胞加入慢壘運動,增進身心健康,以球會友
情感交流,攜手共創健康有活力的安和社會。
二、指導單位:臺東縣政府、臺東縣議會。
三、協辦單位:臺東縣政府、三商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、三商美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、臺東縣體育場、台東 縣卑南國中、台東縣南王國小
四、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。
五、承辦單位:臺東縣體育會慢速壘球委員會。
六、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113年8月20日(星期二)18:00止
七、報名方式:台東縣體育會慢速壘球委員會網站線上填寫報名表
(http://www.ttking.com.tw/softball/ ),並以ATM轉帳保證金。
※ATM轉帳:銀行代碼 806 帳號:0530-21-06992-8-0
戶名:台東縣體育會慢速壘球委員會 銀行:元大銀行 東信分行
八、報 名 費:報名費1500元、保證金2000元整(如報名後未出賽,保證金得沒收充作獎品獎金;完成比賽者退還), 保證金請於領隊會議前繳交。
九、報名人數:每隊報名球員以20名為限。
十、比賽日期:113年9月7日~8日
十一、比賽地點:臺東縣立壘球場、台東縣立第二棒球場、卑南國中棒壘球場。
十二、報名組別:請各組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以茲備查。
所有組別球員皆不得跨縣市、跨組別、跨隊,若發現上述情形,取消該隊全國賽代表權。
〈1〉公開組-(不限球棒、不限高)
〈2〉青壯年組-73年12月31日(含)以前出生者)(不限球棒、不限高)
〈3〉壯年組-(68年12月31日(含)以前出生者)(不限球棒、不限高)
〈4〉長春組-(63年12月31日(含)以前出生者),(不限球棒、限高)
所有參賽球隊皆可參加總決賽
〈5〉長青組-(58年12月31日(含)以前出生者),(不限球棒、限高)
所有參賽球隊皆可參加總決賽
〈6〉長壽組-(53年12月31日(含)以前出生者60歲組),
(不限球棒、限高) 所有參賽球隊皆可參加總決賽
〈7〉原住民組-(請備身份證及戶籍謄本正本,以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告
之阿美、泰雅、排灣、布農、卑南、魯凱、鄒、賽夏、雅美、邵、
噶瑪蘭、太魯閣、撒奇萊雅、賽德克、阿魯哇、卡那卡那富等16
族為準,請於報名表註明族別,以該族人數較多為代表),報名隊
伍10隊以內者遴選1隊、10~20隊遴選2隊、20~30隊以上者遴
選3隊參加全國賽(不限球棒、不限高)。
〈8〉教師組-教師證正本(限木棒、限高)。
〈9〉女子組-社會女子組(不限球棒、限高)
〈10〉公開男女混合組-(凡參加過歷屆總統盃公開組男生請報此組,
(不限球棒、限高) ;女生每隊至少3位上場守備)
〈11〉社會男女混合組-(打過總統盃公開組,年齡超過60歲報名(民國53年12月31日前出生),(不限球棒、限 高);女生每隊至少3位上場守備)
〈12〉社會組-(凡參加過歷屆總統盃公開組及公開男女混合組男生不得參加社會組)60年次(含) 以上可參加(滿53 歲以上方可參加)社會組比賽(限木棒、限高)
〈13〉原住民男女混合組-(需為原住民選手,(不限球棒、限高);女生每隊至少3位上場守備)
※學生組,學校需設籍於該縣市,非該縣市學校無總決賽代表權,需同校。2012.11.12修訂
※大學組需112學年度下學期註冊。
※ 國中& 高中組& 大學生~當年度小六畢業升國一可參加國中組,國三畢業生可參加國中、高中組,高 三畢業生可參加高中組、大學組;研究所可參加大學組;應屆大學畢業生可參加大學校隊或系隊組; 需有證明文件,如畢業證書、學生證等。
〈14〉大學男子校隊組,需同校,超過二隊時,縣市預賽須選拔,一間學校限一隊,但不得跨至系隊組,體育系 及體保生僅能打校隊(需攜帶學生證正本或學校開立在學證明,以當學期註冊)(不限球棒、不限高) 〈15〉大學男子系隊組,需同校同系(需攜帶學生證正本或學校開立在學證明,以當學期註冊)(限木棒、限高 〈16〉大學男女混合組(女生每隊至少3位上場守備,需攜帶學生證正本或學校開立在學證明,以當學期註 冊),(不限球棒、限高)
〈17〉大學女子組,(不限球棒、限高)(需攜帶學生證正本或學校開立在學證明,以當學期註冊)
〈18〉高中男子組,(限木棒、限高)(需攜帶學生證正本或學校開立在學證明,以當學期註冊)
〈19〉高中女子組,(不限球棒、限高)(需攜帶學生證正本或學校開立在學證明,以當學期註冊)
〈20〉國中男子組,(限木棒、限高)(需攜帶學生證正本或學校開立在學證明,以當學期註冊)
〈21〉國中女子組,(不限球棒、限高)(需攜帶學生證正本或學校開立在學證明,以當學期註冊)
〈22〉身心障礙組,(限木棒、限高)(持有殘障手冊)
十三、領隊會議及抽籤:1.時間:113年8月30日(星期五)下午19:30時整。
2.地點:台東縣議會一樓會議室。
十四、開幕典禮:113年9月7日上午十時整,假臺東縣立壘球場舉行。
十五、比賽規則:採用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2022-2024慢速壘球規則。
十六、比賽用球:1.各縣市預賽自行選定比賽用球
2.全國總決賽採用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指定用球
公開組用球-大揚3000型。
社會組用球-社會、青壯、壯年、原住民、教師、 大學校隊、大學系隊、高中男子、國中男子 組-禪心3000型。
3.所有女子組&男女混合組、長春、長青、長壽組使用日本進口Kenko Joyful橘色安全軟球。
十七、獎 勵:1.各組取前四名(冠、亞、季、殿軍)各贈獎盃乙座以資鼓勵。
冠軍:獎盃乙座 亞軍:獎盃乙座
季軍:獎盃乙座 殿軍:獎盃乙座
2.個人獎項:打擊獎、功勞獎、教練獎各贈獎盃乙座以資鼓勵。
3.各縣市預賽各組冠軍隊將代表該縣市參加總統盃113年全國總決賽。
4.全國總決賽:113年10月19、20日
新北市重新棒壘球場、萬善同、中山、大都會棒壘球場、板橋光復球
場、新莊瓊林球場等<公開、女子、公開男女混合、社會組、社會男
女混合、原住民組、原住民男女混合組、身心障礙組、教師、大學男
子校隊、大學男子系隊、大學女子、大學男女混合、高中男子、高中
女子、國中男子、國中女子組>
臺南市球場
<青壯、壯年>
嘉義市運三壘球場
<長春、長青、長壽>
十八、保險:本項活動期間均投保意外險1.每一個人身體傷亡:300萬元。二、每一事故
身體傷亡1,500萬。三、每一事故財物損失:200萬元。四、保險期間內總
保險金額:3,400萬元、公共意外責任險參佰萬元、人身意外險壹佰萬、意
外醫療險壹萬元。
※參賽單位應自行需要投旅平險以利保障個人安全
※請參賽之人員填寫“ 出生年月日 & 身份證字號 ”,以免個人權利受損。
十九、附 記:免費提供參賽隊伍於比賽期間便當及飲用水(每場1箱)。
二十、其他事項:由領隊會議決定之。
二十一、比賽附則及注意事項:
(一)凡參加比賽之所有球隊應遵守各項細則之規定,球隊若違反規定利益有所損時,不得以任何理 由向大會提出異議。
(二)除非大會另行通知,否則所有賽程及時間以大會公佈為準。
(三)比賽中判為『自動棄權』之球隊,強制沒收後面所有賽程,被判『奪權』比賽之球隊則不影響該隊 後面賽程。該場並以十比零計分。
(四)因全國性比賽,球隊來自全省各地,考量交通及時間因素,風雨無阻賽完全程。
(五)比賽採七局限制,滿四局相差十分(含)以上,滿五局七分(含)以上則提前結束比賽。
(六)比賽之時間限制:預、決賽每場六十分鐘,二好三壞球制,以投手練球第一球出手開始計算,以主 審為準。屆時若仍未賽完,則以屆滿時 間這局為最後一局(時間屆滿前大會及裁判不負通告之責及 義務),若是上半局打完,下半局後攻之隊伍若分數較高,或三出局前分數超過對方,則判獲勝且 比賽結束。
(七)預賽採和局制,勝一場得2分、和局得1分、敗場得0分,積分相
同時以:
1.兩隊勝負關係 2.淨得分(總得分減總失分)較多者 3.總得分較多者 4.總失分較少者 5.兩隊抽籤 決定
延長賽分數不採計,若有一隊沒收比賽,該隊成績不列入計算, 另二隊比勝負關係。
※ 決賽採突破僵局制(七局結束或時間屆滿時仍平手,則八局或時間 屆滿之次局起採突破僵局)。﹝以先到採 用之﹞
※ 突破僵局採滿壘一出局開賽。
高度不限(使用好球板)
限高組別;社會、原住民、身障、教師、學生如(大學系、高中、國中):
高度是1.82公尺以上3.62公尺以下,投球距離15.2公尺; 壘距20公尺。
限高組別;長春、長青、長壽、女子、男女混合組、大混:高度是1.82 公尺以上3.62公尺以下,投球距離12.2公尺;壘距18公尺。
落地球擊中好球板及本壘板均算好球;好球板功能同本壘板,跑壘者回本壘可踩本壘板及好球板均算得分;守備 員亦同。
112年增加附則
1. 長壽組的壘距投球距離投手投球距離及所有規則比照。
2. 長春、長青、長壽比賽有in-flight, 一壘有跑者擊球員擊出內野高飛球,判擊球員出局。
3. 長春、長青、長壽組記錄組比賽到達40分鐘設定鬧鐘鈴聲宣
告下一局為最後一局,最後一局就沒有5分的限制。
(九)球員跨隊比賽被查獲時,以第一場上場比賽(以大會記錄)為所有權,
另所跨之隊伍以冒名頂替,判為『奪權比賽』。
(十)比賽球隊應於開賽前填妥『攻守名單』,並於秩序冊中所排定之比賽
時間的“ 前十分鐘 ”前提交大會。
(十一)有關攻守名單應注意事項:
1.寫清楚應填寫之所有項目,教練或經理應簽名並註明球衣號碼。
2.預備球員欄應詳細填寫,否則若遇『保留比賽』而權力喪失則自行負責。
3.預備球員欄中未填寫之球員及只寫姓名未填號碼者,於比賽中不
得上場(或)替補其它球員。
4.報名時,未列於報名表中之球員欄者,比賽中不得上場比賽。
若是教練或經理兼球員,則姓名除列於教練、經理欄外,於球
員欄亦應將其姓名寫上,否則不得上場比賽。
※(十二)所有場內球員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之(正本)備查。
1.公開、青壯、壯年組,戶籍謄本正本加身分證正本或健保卡或護照,駕照雙證件備查。
2.原住民、原住民男女混合組以戶籍謄本正本及身分證正本備查。
3.長春、長青、長壽、女子、公開男女混合、社會男女混和組
以身分證、駕照、護照正本備查。(有一項即可)
4.教師組以教師證正本備查。
5.學生組皆需有學生證或學校開立在學證明(需當學期有註冊者)。
【其他證件概不承認】
(十三)不得有未列於秩序冊之球員欄中球員上場比賽,若經對方抗議成
立,則被判為『奪權比賽』。
※ (十四)列隊查證先發選手之資格問題(含跨隊、冒名頂替) ,於雙方列隊
時接受身份之核對,若無帶證件由預備選手更換。替補球員上場
後,得隨時接受查核身份;開賽後,不接受查核先發選手資格。
若是人數不足十人,可採九人開賽制,EP可以上場守備。
(十五)背號筆誤,只要球員當場提出身分證明:
1.經裁判證實確為該球員無誤,則通知記錄組更正背號後繼續比
賽。
2.倘若該球員無法提出身分證明,則裁判應即判定該錯誤隊伍為
賽『失格』、『奪權比賽』。
(十六)球員服裝之規定:01-99號(背號不得有0號)
1.應穿著同款式之球衣、球褲及球帽,比賽球衣必須有球隊隊名和背號,中英文不拘均可使用,不得臨時手寫或浮貼上去。女生可穿長褲、短褲,顏色不限
2.經理、教練、壘指導員亦應穿著同款式之球衣,方得上場執行職務。
(十七)非該場比賽球隊之球員及隊職員不得進入選手休息區。
二十二、書 面 抗 議:比賽中以裁判最後判決為終結,不得異議。對該判決若有質
疑應於比賽結束後 半小時 內提出『書面抗議』。
其作業方式:填寫抗議書、領隊簽名連同保證金 伍仟元 向大會仲裁委員
會提出。仲裁委員會接獲該書面抗議後,召開會議討論,然
後對該抗議作出最後之判決及處置,如認為其抗議無效,得
沒收其保證金。
二十三、擊球員不可甩棒,因甩棒每場第二人次(含)以後,將被判逐出場。
若因球審視為有故意之嫌或暴力傾向,則不受初次犯規之限制,可直接宣
告出場。
二十四、除正常暫停外,其他任何暫停主審均會告知記錄組計時,在恢復比賽時立
即通知記錄組及雙方球隊。
二十五、距離本壘板前15英呎或4.5公尺,本壘與三壘的連接線在15英呎或4.5公
尺劃一垂直白線,凡三壘跑壘員往本壘進佔時,若已通過(含踏觸)白線時就
不得返回三壘壘包,必須強迫進佔本壘(若未踏觸白線或界外延伸連線時
不在此限)。此時守備方,持球(用身體任一部份或手套)碰觸本壘板即裁決
跑壘員封殺出局(規定此條文目的為防止跑壘員與守備員互相碰撞造
成安全上之危險),其狀況(如未通過或踏觸白線前之夾殺、死球進壘、正
常跑壘跌倒爬起及其他狀況),則不受此條文之4.5公尺白線之限制。(本條
文屬於立即裁決)
與本壘九公尺處劃一條垂直線,若已通過(含踏觸)白線時就不得返回三壘壘
包、通過垂直線不得跑專用跑道內側、跑壘回本壘需踏觸第二本壘板否則判出局,守備方持球踏觸第一本壘板既可。
40分鐘鈴響宣告下一局為最後一局
二十六、本次比賽使用安全頭盔制:(長春、長青、長壽、女子、男女混合組例外)
二十七、全壘打不限。
※二十八、凡是對大會裁判言語侮辱、推擠、挑釁、球隊罷賽及霸佔場地,判該名選手或
教練禁賽一場,領隊、經理、管理判出場並不准進入選手休息區,若是勸告不
聽該名選手及該球隊禁賽所有賽程,並通報教育部體育署、各縣市政府教育
處、各縣市體育會、各縣市慢壘委員會(協會)及113年全民運動會籌備處,
114年原住民運動會籌備處,禁止該員及該球隊參與任何慢壘賽事二年。
二十九、以上各項決議經領隊會議通過實行,請各球員球隊確實遵守。
三十、遇有本規程未定事宜依據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2022 - 2024年慢速壘球規
則為準。
三十一、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大會隨時修定之。
113年第22屆總統盃全國慢速壘球錦標賽-台東縣預賽報名表
隊 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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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 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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領 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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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教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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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 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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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 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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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 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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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 絡 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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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 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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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 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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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 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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球員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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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分證字號 |
球員姓名 |
生日 |
身分證字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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球隊(員)的報名資料將用於以下目的:
1.球隊(員)參加本次球賽的聯繫及保險,後續賽事活動通知。
2.本次球賽會進行拍照,照片將連同賽事檔案由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保管並公告於網站,並製成年度成果報告寄交體育署等單位。
3.球隊(員)的報名資料各隊聯絡人蒐集處理後向本會報名參賽,比賽結束後將保留比賽成績記錄及球隊(員)姓名資料建檔留存。
聯絡人: □ 同意 □ 不同意 球隊(球員)個人資料供以上之處理與利用。
(請勾選,未勾選者或不同意者,不受理報名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