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第21屆總統盃全國慢速壘球錦標賽台東縣預賽
競賽辦法
中華民國112年3月16日臺教體署全(一)字第1120011271號函准予辦理
一、宗 旨:第21屆總統盃慢速壘球運動,為增加各年齡層人口及推動增加女性同胞加入慢壘運動,並 提倡國民動態休閒活動培養國民終身運動習慣,以提昇國民生活品質,特研定本計畫。
二、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、新北市體育處
三、協辦單位:各縣市政府、三商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、三商美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
四、活動日期:1.台東縣預賽112年9月2、3日
2.全國總決賽112年10月28、29日
3.中央部會等七組比賽日期:112年9月9、10日
活動地點:臺東縣立壘球場、卑南國中棒壘球場、卑南國小棒壘球場、第二棒球場、豐田壘球場。
五、活動組別:請各組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以茲備查。
所有組別球員皆不得跨縣市、跨組別、跨隊,若發現上述情形,取消該隊全國賽代表權。
〈2〉青壯年組-72年12月31日(含)以前出生者)(不限球棒、不限高)
〈3〉壯年組-(67年12月31日(含)以前出生者)(不限球棒、不限高)
〈4〉長春組-(62年12月31日(含)以前出生者),(不限球棒、限高)
所有參賽球隊皆可參加總決賽
〈5〉長青組-(57年12月31日(含)以前出生者),(不限球棒、限高)
所有參賽球隊皆可參加總決賽
〈6〉長壽組-(52年12月31日(含)以前出生者60歲組),
(不限球棒、限高) 所有參賽球隊皆可參加總決賽
〈7〉原住民組-(請備身份證及戶籍謄本正本,以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告之阿美、泰雅、排灣、布農、卑南、魯凱、鄒、賽夏、雅美、邵、噶瑪蘭、太魯閣、撒奇萊雅、賽德克、阿魯哇、卡那卡那富等16 族為準,請於報名表註明族別,以該族人數較多為代表),報名隊伍10隊以內者遴選1隊、10~20 隊遴選2隊、20~30隊以上者遴選3隊參加全國賽(不限球棒、不限高)。
〈8〉教師組-a.需任職於同縣市,攜帶教師證正本
b.請學校開立“當年度在職證明”(限木棒、限高)。
〈9〉女子組-社會女子組(不限球棒、限高)
〈10〉公開男女混合組-(凡參加過歷屆總統盃公開組男生請報此組,(不限球棒、限高) ;女生每隊至少3 位上場守備)
〈11〉社會男女混合組-(打過總統盃公開組,年齡超過60歲可報名(民國52年12月31日前出生), (不限球棒、限高);女生每隊至少3位上場守備)
〈12〉社會組-(凡參加過歷屆總統盃公開組及公開男女混合組男生不得參加社會組)59年次(含) 以上可參 加社會組比賽(限木棒、限高)
〈13〉原住民男女混合組-(需為原住民選手,(不限球棒、限高);女生每隊至少3位上場守備)
※學生組,學校需設籍於該縣市,非該縣市學校無總決賽代表權,需同校。2012.11.12修訂
※大學組需111學年度下學期註冊。
※ 國中& 高中組& 大學生~當年度小六畢業升國一可參加國中組,國三畢業生可參加國中、高中組,高三畢業生可參加高中組、大學組;研究所可參加大學組;應屆大學畢業生可參加大學校隊或系隊組;需有證明文件,如畢業證書、學生證等。
〈14〉大學男子校隊組,需同校,超過二隊時,縣市預賽須選拔,一間學校限一隊,但不得跨至系隊組, 體育系及體保生僅能打校隊(需攜帶學生證正本或學校開立在學證明,以當學期註冊)(不限球棒、不限高)
〈15〉大學男子系隊組,需同校同系(需攜帶學生證正本或學校開立在學證明,以當學期註冊)(限木棒、限高)
〈16〉大學男女混合組(女生每隊至少3位上場守備,需攜帶學生證正本或學校開立在學證明,以當學期 註冊),(不限球棒、限高)
〈17〉大學女子組,(不限球棒、限高)(需攜帶學生證正本或學校開立在學證明,以當學期註冊)
〈18〉高中男子組,(限木棒、限高)(需攜帶學生證正本或學校開立在學證明,以當學期註冊)
〈19〉高中女子組,(不限球棒、限高)(需攜帶學生證正本或學校開立在學證明,以當學期註冊)
〈20〉國中男子組,(限木棒、限高)(需攜帶學生證正本或學校開立在學證明,以當學期註冊)
〈21〉國中女子組,(不限球棒、限高)(需攜帶學生證正本或學校開立在學證明,以當學期註冊)
〈22〉身心障礙組,(限木棒、限高)(持有殘障手冊)
※【各縣市代表隊參加全國總決賽以各縣市預賽原始名單為主,不得更換名單,離島澎湖、金門、連江例外】
2.比賽規則:採用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2022-2024慢速壘球規則
3.比賽用球:1.各縣市預賽自行選定比賽用球
2.全國總決賽採用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指定用球
公開組用球-大揚3000型。
社會組用球-社會、青壯、壯年、原住民、教師、大學校隊、大學系隊、高中男子、國中男子組-禪 心3000型。
3.所有女子組&男女混合組、長春、長青、長壽組使用日本進口Kenko Joyful橘色安全軟球。
六、參加資格:
〈1〉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112年8月13日止
〈2〉報名費:2000元(學生、女子、身心障礙組免報名費)
〈3〉保證金:公開、教職員、青壯年、壯年、長春、長青、原住民、男女混合、社會組保證金NT$2,000元,學
生、女子、身心障礙組保證金NT$1,000元。
※ATM轉帳:銀行代碼806 帳號:0530-21-06992-8-0
戶名:台東縣體育會慢速壘球委員會銀行:元大銀行 東信分行
※完成轉帳報名費後,請將轉出帳號後5碼填寫於備註LINE群組。
〈4〉報名方式:臺東縣體育會慢速壘球委員會網站線上填寫報名表
(http://www.ttking.com.tw/softball/),並以ATM轉帳報名費及保證金。
地 址:台東市太原路一段281巷243號。 聯絡人:王俊文
電 話:0933-784867 傳 真:
E-mail:
〈5〉報名表:1.每隊限報20名球員,凡球員重複報名,經查屬實,則取消參賽資格。
2.領隊、經理、教練為球員時,須登錄至球員名單,未登錄者不得下場比賽
※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,所填報名參加本賽事之個人資料,僅供本賽事相關用途使用。請聯絡人於報名表上勾選同意。
七、開幕典禮:112年9月2日(星期六)上午10:00時於台東縣立壘球場舉行。
八、領隊會議及抽籤:
〈1〉日期:112年8月16日(星期三)下午19:30時(不另行通知)。
〈2〉地點:台東縣議會一樓會議室。
〈3〉未參加領隊會議或遲到者,由大會代為抽籤不得有異議。
九、獎勵辦法:
〈1〉設冠軍、亞軍、季軍頒發獎盃及獎品。
〈2〉各縣市預賽各組冠軍隊將代表該縣市參加總統盃112年全國總決賽。
〈3〉全國總決賽:112年10月28、29日
<青壯、壯年>
<長春、長青、長壽>
<原住民組>
十、保險:本項活動期間均投保意外險1.每一個人身體傷亡:300萬元。二、每一事故身體傷亡1,500萬。三、每一事故財物損失:200萬元。四、保險期間內總保險金額:3,400萬元、公共意外責任險參佰萬元、人身意外險壹佰萬、意外醫療險壹萬元。
※ 參賽單位應自行需要投旅平險以利保障個人安全
※請參賽之人員填寫“出生年月日&身份證字號”,以免個人權利受損。
十一、比賽附則及注意事項:
(一)凡參加比賽之所有球隊應遵守各項細則之規定,球隊若違反規定而利益有所損時,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大會提出異議。
(二)除非大會另行通知,否則所有賽程及時間以大會公佈為準。
(三)比賽中判為『自動棄權』之球隊,強制沒收後面所有賽程,被判『奪權』比賽之球隊則不影響該隊後面賽程。該場並以十比零計分。
(四)因全國性比賽,球隊來自全省各地,考量交通及時間因素,風雨無阻賽完全程。
(五)比賽採七局限制,滿四局相差十分(含)以上,滿五局七分(含)以上則提前結束比賽。
(六)比賽之時間限制:預、決賽每場六十分鐘,二好三壞球制,以投手練球第一球出手開始計算,以主審為 準。屆時若仍未賽完,則以屆滿時間這局為最後一局(時間屆滿前大會及裁判不負通告之責及義務),若是上半局打完,下半局後攻之隊伍若分數較高,或三出局前分數超過對方,則判獲勝且比賽結束。
(七)預賽採和局制,勝一場得2分、和局得1分、敗場得0分,積分相同時以:
1.兩隊勝負關係 2.淨得分(總得分減總失分)較多者 3.總得分較多者
4.總失分較少者 5.兩隊抽籤決定
延長賽分數不採計,若有一隊沒收比賽,該隊成績不列入計算, 另二隊比勝負關係。
※決賽採突破僵局制(七局結束或時間屆滿時仍平手,則八局或時間屆滿之次局起採突破僵局)。﹝以先到採用之﹞
※突破僵局採滿壘一出局開賽。
(八)好球帶的高度是1.82公尺以上公開、青壯、壯年、大專校隊組高度不限(使用好球板) 。
限高組別;社會、身障、教師、學生如(大學系、高中、國中):高度是1.82公尺以上3.62公尺以下,投球距離15.2公尺;壘距20公尺。
限高組別;長春、長青、長壽、女子、男女混合組、大混:高度是1.82公尺以上3.62公尺以下,投球距離12.2公尺;壘距18公尺。
落地球擊中好球板及本壘板均算好球;好球板功能同本壘板,跑壘者回本壘可踩本壘板及好球板均算得 分;守備員亦同。
(九)球員跨隊比賽被查獲時,以第一場上場比賽(以大會記錄)為所有權,另所跨之隊伍以冒名頂替,判為『奪權比賽』。
(十)比賽球隊應於開賽前填妥『攻守名單』,並於秩序冊中所排定之比賽時間的“前十分鐘”前提交大會。
(十一)有關攻守名單應注意事項:
1.寫清楚應填寫之所有項目,教練或經理應簽名並註明球衣號碼。
2.預備球員欄應詳細填寫,否則若遇『保留比賽』而權力喪失則自行負責。
3.預備球員欄中未填寫之球員及只寫姓名未填號碼者,於比賽中不得上場(或)替補其它球員。
4.報名時,未列於報名表中之球員欄者,比賽中不得上場比賽。
若是教練或經理兼球員,則姓名除列於教練、經理欄外,於球員欄亦應將其姓名寫上,否則不得上場比賽。
※ 違反上列3、4項則以違規球員判決。
※(十二)所有場內球員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之(正本)備查。
1.公開、青壯、壯年組,戶籍謄本正本加 身分證正本或健保卡或護照,駕照雙證件備查。
2.原住民、原住民男女混合組以戶籍謄本正本及身分證正本備查。
3.長春、長青、女子、公開男女混合、社會男女混和組以身分證、駕照、護照正本備查。(有一項即可)
4.教師組以教師證正本備查。及請學校開立“當年度在職證明”。
5.學生組皆需有學生證或學校開立在學證明(需當學期有註者)。
【其他證件概不承認】
(十三)不得有未列於秩序冊之球員欄中球員上場比賽,若經對方抗議成立,則被判為『奪權比賽』。
※(十四)列隊查證先發選手之資格問題(含跨隊、冒名頂替) ,於雙方列隊時接受身份之核對,若無帶證件由預 備選手更換。替補球員上場後,得隨時接受查核身份;開賽後,不接受查核先發選手資格。若是人數不足十人,可採九人開賽制,EP可以上場守備。
(十五)背號筆誤,只要球員當場提出身分證明:
1.經裁判證實確為該球員無誤,則通知記錄組更正背號後繼續比賽。
2.倘若該球員無法提出身分證明,則裁判應即判定該錯誤隊伍為比賽『失格』、『奪權比賽』。
(十六)球員服裝之規定:01-99號(背號不得有0號)
1.應穿著同款式之球衣、球褲及球帽,球衣胸前應有隊名、背後應有背號,背號之每一數字至少十五 公分高度,不得臨時手寫或浮貼上去。女生可穿長褲、短褲,顏色不限
2.經理、教練、壘指導員亦應穿著同款式之球衣,方得上場執行職務。
(十七)非該場比賽球隊之球員及隊職員不得進入選手休息區。
十二、書面抗議:比賽中以裁判最後判決為終結,不得異議。對該判決若有質疑,應於比賽結束後半小時內提出 『書面抗議』。
其作業方式:填寫抗議書、領隊簽名連同保證金伍仟元向大會仲裁委員會提出。仲裁委員會接獲該書面抗議 後,召開會議討論,然後對該抗議作出最後之判決及處置,如認為其抗議無效,得沒收其保證金。
十三、擊球員不可甩棒,因甩棒每場第二人次(含)以後,將被判逐出場。若因球審視為有故意之嫌或暴力傾向,則不受初次犯規之限制,可直接宣告出場。
十四、除正常暫停外,其他任何暫停主審均會告知記錄組計時,在恢復比賽時立即通知記錄組及雙方球隊。
十五、距離本壘板前15英呎或4.5公尺,本壘與三壘的連接線在15英呎或4.5公尺劃一垂直白線,凡三壘跑壘員往本壘進佔時,若已通過(含踏觸)白線時 就不得返回三壘壘包,必須強迫進佔本壘(若未踏觸白線或界外延伸連線時不在此限)。此時守備方,持球(用身體任一部份或手套)碰觸本壘板即裁決跑壘員封殺出局(規定此條文目的為防止跑壘員與守備員互相碰撞造成安全上之危險),其狀況(如未通過或踏觸白線前之夾殺、死球進壘、正常跑壘跌倒爬起及其他狀況),則不受此條文之4.5公尺白線之限制。(本條文屬於立即裁決)
※長春、長青、長壽使用第二本壘板、三壘至本壘劃一條專用跑道,三壘與本壘九公尺處劃一條垂直線,若已通過(含踏觸)白線時就不得返回三壘壘包、通過垂直線不得跑專用跑道內側、跑壘回本壘需踏觸第二本壘板否則判出局,守備方持球踏觸第一本壘板既可。
十六、本次比賽使用安全頭盔制:(長春、長青、長壽、女子、男女混合組例外)
十七、全壘打不限。
※十八、凡是對大會裁判言語侮辱、推擠、挑釁、球隊罷賽及霸佔場地,判該名選手或教練禁賽一場,領隊、經理、管理判出場並不准進入選手休息區,若是勸告不聽該名選手及該球隊禁賽所有賽程,並通報教育部體育署、各縣市政府教育處、各縣市體育會、各縣市慢壘委員會(協會)及113年全民運動會籌備處,112年原住民運動會籌備處,禁止該員及該球隊參與任何慢壘賽事二年。
十九、以上各項決議經領隊會議通過實行,請各球員球隊確實遵守。
二十、遇有本規程未定事宜依據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2022 - 2024年慢速壘球規則為準。
二一、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大會隨時修定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