摸彩券
兌換辦法 |
一、以消費券或現金在本縣消費之單張200元以上統一發票或單張500元以上之收據(至少需有一張以上之發票)。
二、捐贈縣內立案之社福團體3600元收據。
※金額合計滿3600元以上即可兌換摸彩券乙張,7200元可兌換2張,以此類推!
※需為1/18日以後消費之發票或收據。
※1~2月發票、收據限於3月10日前兌換摸彩券。
3~4月發票、收據限於5月10日前兌換摸彩券,5~8月以此類推。
※全數兌換發票將平均贈予台東社福機構。 |
活動日期 |
自98年1月18日至98年9月10日止。 |
兌換時間
、地點 |
一、98年1月23日(星期五)起,憑單據兌換摸彩券。
每日上午8:30~12:00下午13:00~17:00(例假日除外)。
【一】台東縣政府1樓服務台(台東市中山路276號)。
【二】台東縣商業會(台東市傳廣路97巷47號)。
【三】台東縣旅遊服務中心(台東舊站)。
二、98年2月3日(星期二) 起。
【一】各鄉鎮市公所服務台。
【二】台東縣民服務中心(台東市博愛路275號)。
【三】其他指定兌換點。 |
兌換期限 |
發票兌換限單月10日前,最後一次兌換期限為9月10日。 |
摸彩日期
、地點 |
每二個月公開抽獎,於單月份15日於縣政府大禮堂舉行。
【第一次抽獎】3/15日(星期曰)因適逢假日,故順延至3月16日
【第二次抽獎】5/15日(星期一)
【第三次抽獎】7/15日(星期三)
【第四次抽獎】9/15日(星期二) ※抽出百萬現金【首獎】 |
百萬摸彩
彩品 |
由台東縣商業會向所屬公會及各協辦單位、各公司行號、機關團體公開募捐,【首獎】新台幣壹佰萬元1名、其他摸彩品預計市值壹佰萬元(將平均於各單月份抽出,獎品內容於抽獎前公布),合計新台幣貳佰萬元。 |
消費
做公益 |
【一】凡至縣內社福機構捐贈3600元消費券或3600元現金以上金額即可憑收據兌換摸彩券乙張。
【二】凡所有參加摸彩券兌換之發票,全數平均捐贈縣內各社福機構。 |
備註 |
一、以上獎金、獎項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。
二、如有未盡事宜,由主、承辦單位研商後發布。
三、中獎名單將公佈於台東縣政府全球資訊網www.taitung.gov.tw |